不建议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录用。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或与劳动者商定待劳动者治愈后再到单位上班。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向应聘劳动者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从诚信及用人单位公信力角度,我们不建议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录用。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