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是否可用于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疫情期间延长春节假期期间不可用于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属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传染病的一种应急措施,企业和员工均应遵照执行,对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5 04:51:38

疫情期间延长春节假期期间不可用于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属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传染病的一种应急措施,企业和员工均应遵照执行,对企业和员工而言,都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而带薪年休假通常是在工作日进行安排,而且是员工的一项权利,故此期间不宜用于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延长休假,但不能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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