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也不得有变相收取财务的行为。
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如因扣押造成劳动者身份证件遗失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能还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