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等,要经过什么程序?

《劳动合同法》 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3 06:25:01

《劳动合同法》 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经济损失应当由主张的劳动者进行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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