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损坏或丢失,劳动者要求赔偿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损坏或丢失,劳动者要求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转交新用人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劳动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05:13:20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损坏或丢失,劳动者要求赔偿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转交新用人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履行的法定义务。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档案丢失、毁损给劳动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
风险提示: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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