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出现名称变更、合并等情况,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主体资格等变更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应当由承接的新单位继续履行,分立的情况需要提前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排。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