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书办理程序包括什么

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三)所遗动产证明:  1、存单;  2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15:56:28

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三)所遗动产证明:
  1、存单;
  2、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所遗不动产证明:
  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1、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3、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六)继承人情况证明
  二、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一)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二)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
  (四)继承人的继承意见
  (五)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明即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上述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在申请后根据公证员的指导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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