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 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的户口就归谁;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