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先与对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