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什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名称、住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1 14:02:2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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