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除上述必备条款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风险提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