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工程欠款支付利息规定)

1、应当支付,利息属于法定孳息。2、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3、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11:51:22

1、应当支付,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2、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3、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风险提示: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