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符合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要素,且公司章程也未明确否定该形式的,即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符合程序的通知应包括如下要素:
(1)通知时间: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通知对象:全体股东;
(3)通知内容:会议议题或审议事项;
(4)通知方式:章程可约定书面、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等文字记载的各种方式。
风险提示: 同时需要注意,股东大会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及决议等文件,并发送至微信群内供各股东回复确认,在有能力签署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应当由全部股东再次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