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中可以约定哪些违约责任?

章程中可以约定以下的违约责任:(1)出资不实的,应当限期足额补缴并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违约金;(2)抽逃出资的,应返还抽逃的出资,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抽逃期间的利息;(3)股东资格丧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7 03:26:26

章程中可以约定以下的违约责任:
(1)出资不实的,应当限期足额补缴并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违约金;
(2)抽逃出资的,应返还抽逃的出资,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抽逃期间的利息;
(3)股东资格丧失;
(4)股东表决权及分红权受限;
(5)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6)赔偿公司因其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7)违规转让股权的,公司不认可新股东地位,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该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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