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尚未结算,承包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1、在工程款尚未结算的情况下,往往难以确定工程款应支付的确切时间,承包人难以知晓权利被侵犯的确切时间,故一般不计算诉讼时效。2、但如有证据证明一方知道或应当对方拒绝结算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5 16:27:13

1、在工程款尚未结算的情况下,往往难以确定工程款应支付的确切时间,承包人难以知晓权利被侵犯的确切时间,故一般不计算诉讼时效。
2、但如有证据证明一方知道或应当对方拒绝结算的,从其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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