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风险提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主要是:
(1)须为债务的债权人;
(2)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4)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6)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