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7 21:01:23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风险提示:清理企业欠款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双方是否订立合同。
二,原始财务凭证的发票,明细,及对方签字。
三,明确对方法人所在地及身份信息。
四,催要证明材料,如音视频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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