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则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