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