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婚内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法主张分割的。但由于一方与人同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无过错方可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05:09: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法主张分割的。但由于一方与人同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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