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1 17:45:06
离婚时以下这些财产可进行分割:(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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