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1 14:01:08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律只对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即丈夫去世后,儿媳继续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能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故遗产的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个案件中,双方配偶都已经去世。所以,对于丈夫的遗产,他的子女和父母有权继承;对于妻子的遗产,她的子女和父母有权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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