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6 16:44:47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债务的承担作出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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