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可以放弃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