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