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的遗嘱需要公证吗(房屋继承遗嘱需要公证吗?其他子女都要到公证处吗)

遗嘱人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在自己去世后依据遗嘱继承房屋,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房屋。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7 13:17:54

遗嘱人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在自己去世后依据遗嘱继承房屋,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房屋。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均予认可,所有继承人带上:继承人身份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欲继承房屋权属凭证等资料,共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接受遗产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真实性、合法性产生争议,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确认遗嘱的效力。如果法院认定遗嘱有效,则根据遗嘱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遗嘱无效,将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证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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