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都不能够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都不能够发生代位继承。第四、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第五、代位继承只发生一次继承,而转继承是发生连续两次的直接继承。我们来总结一下,代位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我们看遗产的传递顺序是向下传递的,由长辈传递到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则不分是长辈还是晚辈。只要是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乃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有可能发生转继承。这种遗产传递的方向不是向下的,而是发散的,既有可能有长辈传递到晚辈,也有可能有晚辈传递到长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