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女方、子女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协商处理的原则。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这是最重要的一项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