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