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分居两年可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9 18:08:4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若没有出现家暴、重婚等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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