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00:27:3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想一次诉讼就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则需要准备充足并符合判决离婚条件的证据,法院的判决会根据原告的诉讼主张及提供相应的证据下判。所以,准备充分才是胜诉的关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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