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遗嘱执行人一般有下列职责:1、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6、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可见遗嘱执行人在遗嘱继承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