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怎么离婚(感情不和如何离婚)

夫妻感情不合,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的存续就显得没有必要了。离婚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双方协议离婚,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协议离婚,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00:45:06

夫妻感情不合,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的存续就显得没有必要了。离婚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双方协议离婚,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协议离婚,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