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如被告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未发生变化,则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由第一次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法院确定后,您需要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接下来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最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