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起诉离婚主要应交纳案件受理费,标准为: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