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