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5:49:46
如果当事人作为担保保证人,在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的时候,当事人就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话,当事人作为连带保证人,需要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否则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利后果的。所以建议当事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一般保证责任,这样只有在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财产时,当事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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