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质股票的,股东以其出质承担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折现偿还债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