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的基本类型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混合并购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二.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
1.规模型并购,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扩大整体利润。
5.成就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家的成就欲。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