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17:52:26
认缴出资额注意事项: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根据前述规定,在审查出资货币资金的合法性问题上,应注意审查出资人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一般情况下,应注意:①出资来源于另一企业解散所分取的财产,该企业是否依法清算;②出资来源于其他企业分得的红利,出资人是否依法缴纳所得税;③出资来源于拆借资金,是否履行资金拆借的合法手续;④出资来源是否为违法所得或不当得利;⑤出资人对出资来源是否具有处分的权利,是否包含其他人的部分权利(例如共同财产的其他共有人等),或是否存在被限制处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电力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和1996年度检查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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