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11:05:02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房屋房主只拥有所有权以外的使用、收益等权限,因其具有不同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房屋的无偿性、福利性等特点,在买卖中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第二,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三,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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