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伤保险是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投保,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第一,补充工伤保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作为投保人与保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