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