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落户地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3、申请人没有住房,可在单位集体户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