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共同财产分割方案,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离婚时,房屋上有银行贷款未偿还完毕,房屋购买时的主贷人一般需要继续承担还贷责任,并且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如果银行同意更换主贷人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房屋权利人变更。如果房屋是归主贷人一方所有,由主贷人继续偿还银行剩余贷款。如果房屋是归非主贷人一方所有,一般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后,双方相互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如果将房屋进行出售,可以先将银行剩余贷款偿还完毕,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