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加快办理,只需要4-5天时间就可以到派出所去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