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