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2:57:15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风险提示: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成员3-13人。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只选任执行董事1名,不成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董事会的决议方式及程序由公司章程决定,其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注意,一人一票制与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不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