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的职权,包括以下11项: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风险提示: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或重大公司政策的执行,也拥有来自董事会授予的特定执行权力。如果经理本身就是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董事也是他们一个重要的职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