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退休人员与再聘企业的权利义务:再聘企业应当为退休人员提供什么待遇,履行什么义务,应当根据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定。如果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再聘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6 08:20:30

退休人员与再聘企业的权利义务:再聘企业应当为退休人员提供什么待遇,履行什么义务,应当根据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定。如果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再聘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向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务雇佣关系,企业应当按照民法典等民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权利义务方面,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与是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雇主与受雇人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雇主无须为受雇人提供社会保险、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休假制度等基于劳动关系才产生的待遇;2、在受雇人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的时候,雇主仍然要对受雇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雇主赔偿责任与工伤赔偿有较大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1)赔偿主体不同,工伤发生的大部分费用及人身赔偿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仍然要支付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等少部分费用;而雇主赔偿责任中,由雇主分担的比例部分全部由雇主自行承担。(2)计算方法不同。工伤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方式计算,雇主的赔偿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规规定的方式计算。(3)雇主赔偿责任,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受雇人有过错,要相应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而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事故中员工能够得到的赔偿不受员工在工作中是否有过失的影响。(4)雇主赔偿责任,如造成身体伤残,可另外要求精神赔偿;而工伤赔偿中,不存在另外支付精神赔偿的问题。风险提示:雇佣的退休返聘人员发生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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